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对受理申报的4家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的资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5日。
公示期内,发现所公示申报资质企业有问题的可以反映举报。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局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上述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陈诉,陈诉材料请予2016年3月23日前上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管理科咨询。
联系人:宋丹丹 电话:2612593
企业名称 | 资质等级 | 存在的问题 | 审核意见 |
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造价咨询乙级 | 无 | 同意造价咨询乙级延续 |
驻马店市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造价咨询乙级 | 无 | 同意造价咨询乙级延续 |
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造价咨询乙级 | 无 | 同意造价咨询乙级延续 |
驻马店市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造价咨询乙级 | 无 | 同意造价咨询乙级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