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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努力构建和谐宜居家园

发布日期:2019-06-24       点击数:299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改善我市群众居住条件,构建和谐宜居家园,市百城办稳步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是联合市财政局、市住房管理中心扎实推动各县区老旧小区摸底统计。经初步统计,目前我市拟列入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的项目主要涉及驿城区、西平县、平舆县、汝南县、遂平县、泌阳县等6县区,涉及改造小区25个、户数4847户、楼栋数219栋、建筑面积38.779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为5.39亿元。改造的主要内容为: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城市改造,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县城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二是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市百城办会同市住房管理中心立足我市老旧小区实际,草拟了《驻马店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改造的基本内容和标准、实施步骤(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制定方案、组织施工、工程验收)、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发挥县(区)政府的主导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充分调动老旧小区业主参与的积极性,合理确定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产权单位)、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在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市级统筹、县(区)级主责、业主参与”的工作格局。现该工作实施方案初拟稿正在广泛征求县(区)及相关市直部门意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