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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02       点击数:175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市住建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以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7月30日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能力作风建设年”的要求为契机,多视角直面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矛盾及其产生原因,多渠道收集各方面意见与建议,并结合外出学习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草拟出《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7家相关部门进行两轮意见征求并达成意见统一。贾迎战副市长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对《意见》进一步提升完善,并经市政府政策法规室审核通过。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六个部分。分别为:明确物业管理职责、规范住宅小区管理、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落实工作保障措施以及附件(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明确物业管理职责。该部分主要阐明按照“属地管理、服务下沉”的工作要求,构建“市级监督指导、县(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村)委会具体落实”的物业管理机制。同时明确23家市级部门及电、水、气、热相关专业经营单位的部门职责以及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进一步捋清了管理机制,明确了各级职责,提高了解决问题的实操性。

(二)规范住宅小区管理。该部分包括加强前期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制度、强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管理、加强物业矛盾纠纷调处等内容,涵盖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住宅小区基础性管理的主要内容。

(三)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该部分包括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落实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等内容,提出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的具体举措。

(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该部分包括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发挥行业组织引导作用、建立完善相关机制等内容,强化了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避免出现少数人代表多数人的现象;积极引导物业行业组织加强企业自律,重点提出了建立完善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基层物业管理联动、物业服务收费保障等三个机制。

(五)落实工作保障措施。该部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加强舆论宣传等内容。

(六)附件部分。该部分为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相关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驻政办〔2022〕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