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详情

驻马店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服务事项

发布日期:2019-11-01       点击数:548

1、哪些人可以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危房改造不是普惠性的,重点是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对象。

2、补助对象怎么认定?

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商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县级住建部门按照以上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房屋危险性进行评定。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列为改造对象。

3、如何申请?

危房改造由农户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提交乡(镇)审核,并报县级审批。补助对象确定后需要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

4、改造面有什么要求?

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且不低于13平米。

5、补助标准是多少?

C级危房改造补助10000以内;

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一万四至四万元

非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一万二至三万元。

6、补助资金怎么领取?

危房改造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由政府组织统一建设的,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

7、改造建设上有哪些要求?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由地方政府组织统建。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D级危房拆除重建,对于无自筹资金能力的特困户,采用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农房、置換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新房入住后旧房要及时折除,消除隐患。

8、质量安全有什么要求?

自建房屋由农户和施工队负主体责任,统建房屋由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负主体责任,住建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管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导整改。房屋竣工后,由县级住建部门组织验收。

9、档案怎么管理?

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由县级住建部门制作,主要包括改造对象认定、审核审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材料。

10、工作责任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责制,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县、任务落实到县、资金拨付到县、目标和责任明确到县。

11、各县区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2618508

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2929631

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2739613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4950768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8050018

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8966065

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2756719

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6922411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2371796

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96-792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