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政〔2017〕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6〕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24号)精神,结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驻政〔2017〕47号)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11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
附件:市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x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