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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1-11-19       点击数:92

林长爱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管理,提升文明城市内涵”的142号提案我局已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案中反映的我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是给我们城建工作者的一个很重要的提醒,也是我们以后工作努力的方向。针对您的提案,我局领导特别重视,专题开会研究了您的提案涉及到的问题,现就我局职责内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针对城市规划要注重细枝末叶,进一步增强科学性、安全性的问题:

根据政府工作职责分工,我局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日常市政设施建设工作中,确实存在变压器或高压分支箱等设施占压人行道,影响城市美观和通行安全的情况。此情况主要存在于两侧没有绿化带的次干道道路上,主要原因是在进行前期道路规划时,道路红线外没有规划出变压器或高压分支箱等设施的位置,道路建设时只对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了征用,红线外的土地没有征用或者已有土地使用者,致使施工单位只能将道路供电用的变压器或高压分支箱安装在人行道上,由于宽度较大,影响人行道的通行。2020年市委主要领导针对此问题已安排规划部门对占压人行道的市政设施进行规划选址和整改,由于涉及规划和用地,截至目前只整改了很少一部分。另外,我局也与电力部门进行过沟通,能否采用体积较小或埋在地下的供电设备,电力部门答复,技术上可行,但费用较高且维护及使用有一些问题。据他们了解目前已有其他地市采用地埋式变压器,电力部门正收集相关资料,联系相关地市,了解使用情况,如可行可在我市推广。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与规划部门积极沟通,在规划道路红线时,尽可能在人行道外预留出变压器位置,使市政设施不影响人行道的通行。二是如技术成熟,积极推广地埋式变压器。三是配合其他部门积极整改占压人行道的市政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针对要持续加大城市建设监管力度和加强事后监控,加大处罚追责力度的问题:

我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部分道路确实存在雨污水井盖低于路面和路面下沉等问题。 主要原因是因为在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流程施工,且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造成了此问题的出现。下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施工和监理合同约定,加强过程监管,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施工,发现施工质量隐患或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将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问责。如整改不到位,将扣除质保金并列入黑名单,问题严重的施工或监理单位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行业资格。

三、针对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的问题:

市政基础设施点多面广,容易出现多种问题,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目前我市开通了市长热线“12345”、智慧城管监管平台、城建热线“12319”及网络问政。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收到涉及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类的诉求工单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察,属于我局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单的整改期限如期整改完毕,并通过电话与诉求人沟通,征求其对整改后的效果是否满意的意见。近年来,每年我局处理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在1000次左右,通过电话回访,诉求人对整改后的满意度达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