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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19       点击数:111

罗新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全市统一智慧停车云平台,规范停车收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运营方案》和《驻马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驻马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驻马店市驿好泊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驻国资【2021】3号文件要求,驻马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成立国有全资子公司——驻马店市驿好泊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我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

2、驻马店市驿好泊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长园深瑞公司合作通过新一代5G、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云平台、物联网建设驿好泊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对全市停车场及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统一的业务端口开发及信息监视管理、停车场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统计和停车位诱导等业务。目前驿好泊智慧停车指挥中心已建设完毕,城市级停车管理平台软件、道路内停车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管理系统、手持机PDA软件、手机APP程序等已开发完成;在中心城区交警部门划定的原路内停车泊位首期安装3000个无线地磁检测器,并连网调试完毕。

3、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0】148号文件要求,由住建局、城投公司负责起草制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配套《办法》,目前《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停车收费管理的公告》已起草完毕,并在四届第187次市委常委会上通过(中共驻马店市委常委会议纪要四届第149号),待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2020年5月12日,市城投公司竞标成功获得全市智慧停车管理特许经营权,现正在完善相关法律程序,完备后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发布停车收费公告后便可实施停车收费运营、管理。

您的建议对我们启发很大,也为我们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参考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严格落实,加快推进全市统一智慧停车云平台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