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驻建[2015]245号)的要求,市住建局对2019、2020年连续两年产值为零或增值税为零的建筑业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
我市辖区内以下66家建筑业企业(详见附件)净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社会保险等各项指标均未达到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各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发布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为此,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这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未达到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66家建筑业企业(详见附件)发布限期整改公告。整改期限从2021年12月8日到2022年3月8日,整改资料报送市民中心三楼住建局168窗口。逾期如仍未达到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