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由我局负责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8日面向社会广大群众公开征求了修改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情况见《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及个人提出的修改意见。
二、修改意见不予采纳的情况说明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及个人提出的修改意见。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