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驻马店市加强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不予采纳理由】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8 点击数:159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城市更新办〔2024〕6号)文件精神,起草了《驻马店市加强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25日—4月2日向社会广大群众公开征求了修改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情况见《关于公开征求〈驻马店市加强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及个人提出的修改意见。
二、修改意见不予采纳的情况说明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及个人提出的修改意见。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