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市交通运输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公路专业)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6日)。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市行政服务大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申报资质企业有问题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反映材料报市行政服务大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对弄虚作假申报资质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2019年10月28日
驻马店市2019年第十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公路)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资质类别及等级 | 结论 | 意见 | 备注 |
1 | 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