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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 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25       点击数:164


翁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力度》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关系到加快幸福美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有关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覆盖率100%。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村收集、乡镇运转、县处理”的模式和“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五有原则,要求各县(区)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好实施主体责任,做好任务落地、资金筹措使用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实到村、到户;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健立制度保障,完善配套设施

根据村庄人口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不低于千分之二的标准合理配置清扫保洁人员,全市2665个行政村按照不低于千分之二的标准配备农村保洁人员2万余人。突出常住人口规模和便于投放、清运的原则,按照每3-5户配置1个垃圾桶为标准,做到农户的垃圾有地方可倾倒。合理配置垃圾清运车辆,加强日常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全市共有9座生活垃圾填埋厂,全部按照垃圾填埋厂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理。汝南县、正阳县、平舆县、新蔡县、泌阳县、西平县、上蔡县等7座静脉产业园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推进垃圾分类,加快试点创建

积极推动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汝南、遂平县开展示范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广“二次四分法”等分类方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储量,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逐步探索适合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方式、新方法从源头上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逐步推进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

(四)开展专项整治,提升人居环境

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结合《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了驻马店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主要任务是:一是彻底清除村庄周边、道路两侧、庭院四周等陈年垃圾,保持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二是清理农户房前屋后院内的垃圾,院内杂物堆放整齐、室内干净卫生。三是督促农户垃圾不乱扔,不随意倾倒,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下部工作措施

(一)推进常态运营,补齐运营短板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治理体系制定完善的村庄保洁、资金保障等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科学合理配置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以及处置设施;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运营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确保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抓好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及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确保“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常态化运行。

(二)加强市场监督,实行服务考核

要求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化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服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化服务考核制度,将考核和支付费用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三)强化资金保障,补齐资金短板

县区农村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要统筹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支持力度,并盘活社会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户付费制度。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推进。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让广大农村居民认识到农村垃圾处理的重要性,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参与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的认可度。比如,在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通过政策宣讲与引导,帮助农村居民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在指定区域,有效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五)坚持跟踪评价,建立长效机制

依据《驻马店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跟踪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跟踪评价。通过查阅资料、暗访督导、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进行跟踪、指导、督查、问效。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新发展。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