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详情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 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25       点击数:145

白建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盘活城区内空置商品房及解决“问题楼盘”》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盘活城区内空置商品房及推动解决“问题楼盘”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前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和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市级层面成立了驻马店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和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规格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机制建设,提高工作质效。一是建立调度机制。对全市的房地产是市场运行情况进行每月调度,问题楼盘实行“日例会”制度。二是完善通报机制。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排名”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每日进展情况进行收集,每周进行通报,每月进行排名并责成连续两周排名末尾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工作说明。三是落实重大事项集中研判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中研判机制,市、县两级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四是夯实责任办理机制。多措并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督配合责任,重点推动各县区按项目落实“一楼一策一专班”制度。五是实行验收销号机制。市级层面建立验收销号工作机制,对照省定标准进行核查验收。

(三)完善相关政策。是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驻政办〔2002〕38号)及配套的《关于发放购房补贴的通知》(驻建〔2002〕94号)文件。二是为促进问题楼盘的化解处置,印发《驻马店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攻坚方案》(驻楼盘处置〔2021〕2号),制定《纳入问题楼盘项目认定办法》和《问题楼盘项目处置化解工作流程和标准指引》等文件。三是转发了《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二、开展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政策层面,市里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驻政办〔2022〕38 号),从优化用地供应结构、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活跃二手房市场交易、强化产业支撑、为购房家庭随迁子女提供就学服务、加快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简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时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施行购房补贴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对冲疫情影响和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起到引导作用,政策预期利好将会不断显现。

1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范围,本着应缴尽缴的原则,鼓励各类企业为职工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使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鼓励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资金不足的使用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各合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组合贷款。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按照本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置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效优化。在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同时,大力推行网络延伸服务,推行“不见面”全流程网上服务模式,即时办结资金使用审核,并督促监管银行将审核后的申请资金同步拨付到指定账户。增加资金拨付频次,在原来“十节点”拨付基础上,实行“无节点”随时申请拨款方式,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

3、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一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贷需求。

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为银企双方搭建桥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符合政策的房地产项目,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企业融资连续稳定。二是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总行规定执行住房个人按揭贷款下限利率政策,鼓励向上级行争取个人按揭贷款信贷额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4、土地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一是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土地竞买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出让总起始价的20%。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的首付款,余款要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缴清。二是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新供应的项目,不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对原已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已开工建设且不造成闲置的,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用于项目建设。

5施行购房补贴政策。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驻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一是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定位,根据权责一致要求,因地、因时施策,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好城市主体责任,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注重问题楼盘处置化解,防控房地产风险。一要全面开展项目“回头看”。对已处置化解的问题楼盘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处置化解工作质量。确保不发生已化解项目信访回流。二要防患政治风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楼盘项目、拆迁安置问题项目工作,市、县两级要切实提高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大兴务实实干之风,杜绝大而化之的侥幸心理,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态度,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三要防患稳定风险。问题楼盘项目、拆迁安置问题项目涉及面广、群众高度关注,各县区在处置过程中,要做好群众工作,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针对群众呼声较大的项目,及时派人上门解释政策,增强群众的信心,争取群众的认可、支持与理解。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引导媒体全面、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不实信息,稳定市场预期,积极宣传当前的利好政策,客观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提振消费者和企业市场信心,避免引起市场炒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