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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 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27       点击数:183

任亚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住宅风貌管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的科学编制方案。依据《河南省县城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统筹安排村域内国土空间,划分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并明确相应管控要求,结合县域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统筹考虑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等因素,将全市行政村分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整合改善类和搬迁撤并类五大类。截至目前,我市九县一区均已按“应编尽编”的要求,对本行政区的村庄编制出了“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共2375个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已做到应编尽编。

(二)健全农房管理机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实施方案>通知》(驻政〔2021〕16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以宅基地管理为核心,上延到规划,下延至质量管理,形成了规划、审批、建房管理、风貌培育、执法监管等完整的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各县区制定出台了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各乡镇成立了乡村规划建设机构,设立了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

(三)强化农房建设管理。为加强对我市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市住建局制定《驻马店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师资力量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县(区)做好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和培训工作的指导。积极组织各县区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农房设计图集,市住建局聘请住建领域的技术专家,对九县一区编制的农村住房设计图集进行技术评审。截至目前,九县一区编制的图集均已通过评审,市住建局对农村住房设计图集在局官网公布,便于群众免费使用。通过加强设计、强化施工队伍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管理。

二、下部工作计划

(一)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引领作用。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积极推动村庄基础设施合理布局、配套衔接、提挡升级,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避免大拆大建、一刀切。进一步完善村庄用地用途管制制度,指导县区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村庄规划实施管理细则,规范农民建房秩序,逐步形成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实现乡村房屋依法依规建设。

(二)持续抓好农房风貌管控。积极落实《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驻马店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积极探索村庄整体风貌下的农房设计,满足农民建房个性需求,引导村民建设风貌乡土、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住房。开展“送图下乡”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建房采用图集设计方案建房。对列入名录的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在保护范围内做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要素的修缮。

(三)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调整完善住房安全政策、资金、对象、推进机制,加强动态管理,逐步完善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对自建房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持续开展不同形式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培养具备建筑工程要求、服务乡村的建筑管理和施工人员。加强对镇(街)房屋建设安全监管人员的指导、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发现和处置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农村施工队伍的管理,切实保障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夯实基础。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