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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 市四届人大九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27       点击数:199

李志业、梁慧明、肖锦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人口逐步增加,各种机动车辆不断增多,市区“停车难”尤其是老旧小区更显突出。为加强城市管理,切实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从2018年起,市政府每年都会下达一定的停车场建设任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为本辖区停车场建设的责任单位。2018年至今,市中心城区新增停车位10467个;2020年至今,各县共新增停车位17525个,其中中心城区中华路智能停车场为豫南最大的立体式智能停车场,拥有812个停车位。

为做好市人大四届九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办理工作,6月14日我局专门组织市停车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对你们所提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认为你们的建议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市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和难点,同时,对如何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对“ 因地制宜设计方案,增加有效停车位数量”建议的答复

1.加强制度保障。自2019年开始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驻政办〔2019〕101号)、《驻马店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1〕6 号),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范围:市中心城区及县城建成于 2000年前,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但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实施范围。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驻马店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驻旧改〔2022〕1号,要求各县区在拟订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前,应对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及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并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老旧管线,群众意愿强烈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优先列为改造内容。各县区要对每个小区的改造方案进行严格把关,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造方案和物业管理模式完成征求群众意见并经80%以上居民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

2.因地制宜科学制定“一区一策”改造方案,增加有效停车位数量。按照《驻马店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1〕6 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和标准,其中完善类:依据小区环境条件和群众意愿,在兼顾完善功能和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前提下,开展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完善类项目,包括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 、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结合老旧小区特点、资金投入、群众意愿等因素,坚持一区一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造方案,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将停车库(场)列入改造方案,使有限的资金产生最好效果。截至目前,我市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累计增设停车位3889个,极大缓解了老旧小区内部停车难的问题。

(二)关于对“成立停车自治组织”建议的答复

2020年市政府出台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方案》,成立了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专班(设在市公安局)。《方案》从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入手,明确了市直各单位职责,同时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组织本辖区停车管理工作。

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专班鼓励倡导各区各办事处各社区要从本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居民诉求为出发点,以居民满意为落脚点,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性因素,整合资源凝聚力量,破解住宅小区区停车难题。通过停车位施画、停车环境整治、日常停车管理整治等有关工作,市中心城区完成了844个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施划任务,849个小区已经完成消防通道施划任务,755个小区已制定整改方案,954个小区已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并公示,688个小区已经整改达标;共计对79659个标线不清的机动车停车位进行了重新施画,新增机动车停车位2539个,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19134个,新增充电桩及充电电源口6373个。

(三)关于对“开辟夜间道路停车”建议的答复

公安部从2021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12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民措施,其中第四项为“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停车、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目前市中心城区收费运营的道路路内泊位当天19:30分至次日7:30分时段停车免费,一定程度缓解了老旧小区停车难得问题。

(四)关于对“错峰共享停车”建议的答复

我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目前已经建设完成,停车收费系统、诱导系统、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咱的驻马店”APP智慧停车模块等端口全面对接,实现了停车智慧化管理。目前已有部分停车楼、停车场(位)数据接入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实现了静态交通数据与网络平台互联互通。随着更多社会公共停车场(位)纳入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将实现各类停车信息统一标准管理和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整合动态交通、静态交通基础信息,提高停车位利用率,规范停车秩序,形成城市交通管理一张网。

二、存在问题

(一)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改造场地有限。由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改造场地有限,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尚未建设机械式停车设备。

(二)部分老旧小区长期脱管,无具体管理单位。一些老旧小区,特别是老城区的小区,因各种历史原因造成小区无管理单位、无物业单位、无业主委员会,这些典型的脱管小区,很多业主每月仅交5元的卫生费,无其他物业管理事项,造成小区内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矛盾纠纷较多。

(三)老旧小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夜间、周末和节假日没有统筹利用,停车资源闲置,导致老旧小区车辆停车资源有限。

(四)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没有实现全覆盖。我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目前已经建设完成,但仅有部分停车楼、停车场(位)数据接入了智慧停车平台系统,一些社会停车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没有纳入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没有完全实现社会停车资源全覆盖,做到所有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在智慧停车平台系统能实时查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鼓励各县区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多元筹资、引进社会资本,在改造资金和改造场地允许的前提下,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机械式停车设备,增加老旧小区车位供给。同时结合小区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法治和市场手段,通过提升使用效率、治理乱停车等方式规范老旧小区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职能。继续落实《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0〕4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要求,持续跟踪督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对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担负起老旧小区周边停车位统筹协调职能,对周边道路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位),加强与交警、城管、物业和周边企事业的沟通协调,实行错峰停车,充分合理利用有效停车资源,缓解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作,做到合理利用小区周边道路夜间停车。路边夜间临时停车位是充分利用空闲公共资源来缓解小区停车矛盾,所以泊位供应应保证为小区居民所使用,不得被社会车辆占用,同时不应超时停放、长期占用、违规停放。交警、小区物业、社区、城管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实施联合管理,确保泊位真正为小区居民合法合规使用。物业、城管应加强巡逻,发现非小区居民停放、超时停放、违规停放的,协助告知劝离;交警可利用非现场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及时发现违规停放车辆并依法处罚;物业、业主委员会,对多次违规业主,纳入黑名单管理,取消停车资格。

(四)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停车场专项规划将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尤其是老旧小区周边应作为重点区域。我市制定停车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每年不少于5000个停车泊位的标准和多元化建设思路,科学制定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和供给标准。目前专项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根据我市现状,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五)加快推进停车场技术和管理标准统一化,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智慧平台优势,加强对各县区社会停车场等各类停车资源进行整合,让更多停车场(位)接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再次感谢你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