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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7       点击数:73

吕妍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2022年以来,我局立足物业管理行业职责,旨在强化指导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以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消防安全法定职责为基础,认真配合市级消防部门,进一步强化各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坚持科学研判,明确各级物业管理职责。以重塑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为发力点,由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驻政办〔2022〕18号),构建了“市级监督指导、县(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村)委会具体落实”的物业管理体制,细化明确了19家市级部门及电、水、气、热相关专业经营单位的部门职责以及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同时扎实开展宣贯工作,为精准做好 12345 市长热线投诉办理和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健全体系,强化各级物业管理力量。牵头加快推动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市政府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各县(区)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在成立相应组织的同时,推动辖区街道、社区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基层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依据辖区街道、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规划、公安、应急、民政等相关部门职责清单,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构建街道、部门联动的“大物业”格局,打通社区治理“神经末梢”同时统筹整合各方执法力量常态化进网格、进小区。

三、坚持法治思维,积极参与相关法规制定。积极参与由市消防支队牵头起草的《驻马店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令形式于2022年1月31日印发,自 2022 年3月1日起施行。 2022年下半年以来,按照市人大年度立法计划,积极参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的《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起草工作,2023年6月5日,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三次征求《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第三稿)相关意见,第三稿对该规定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消防职责、物业职责、水电气暖及通信企业责任、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水源、充电设施、消防车通道、禁止行为、协作机制、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该规定的出台将切实解决群众急切期盼的消防安全难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立足行业,推动开展隐患整治行动。为保障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连续两年以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印发了《年度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其中2023年度方案明确了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具体事项。此外,2023年6月5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驻建房管2023〕5号),其中指导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张贴禁止电动车“飞线充电”“人车同屋”“进楼入户”等警示标识,是否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电动车入户充电的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是否及时向消防、街道等有关部门报告;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无法正常运行的是否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作为市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强化全市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给予物业管理工作关心,提出更好的建议。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