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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7       点击数:141

郭明哲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在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解决。

问题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条例不完善

目前,国家和省地市未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的专项法律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的法律条例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条例》等条文中,河南省住建厅正在组织起草《河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发至各地市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问题2:维修资金审批程序效率低

维修资金使用采用的是备案核准制,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业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我们一直都在积极探索简化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制定了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备案资料目录清单及其要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改进。

问题3:资金筹集收缴难度大

维修资金的收缴涉及到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老旧小区确实存在维修资金缴存率低,甚至存在完全未缴纳维修资金的情况,有些小区存在开发商违规代收长期挪用维修资金现象,有的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后余额低于首次缴存的30%,尽管之前我们也出台了维修资金补交管理办法,但我们未有强制收缴手段,此办法未得到有效执行。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管理办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认真进一步研究,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服务好广大业主,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业主的利益。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