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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7       点击数:133

冯松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的关心。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所提的320号提案“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我市在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同时,对如何改进和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也给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多次作出相关部署,202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部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省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为补短板的重要抓手,并将这项工作从2020年开始连续4年列为省定民生实事之一。

根据《驻马店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驻政办〔2019〕101号)、《驻马店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1〕6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驻马店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旧改〔2023〕1号),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范围:市中心城区及县城建成于 2000年前,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但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于实施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包括改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人居环境、完善优化居民服务、改进规范社区管理,具体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和标准。 

2019以来,市住建局认真落实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政策,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年均超额完成省定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62个,涉及居民70269户,改造面积约727.54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约16.83亿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改善了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一是通过实施老旧小区道路、雨污分流、弱电入地和楼本体等基础性的改造,提高了居民的通行和居住条件;二是对条件较好的小区实施了完善性和提升性改造,设置了停车场、养老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健身器材,安装了电梯,提升了园林绿化标准,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部分地段实施了连片改造,把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同老旧小区一起进行了改造,提升了城市形象,改善了城市环境。

二、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对完善住宅使用功能、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城区内老旧小区居住众多老年人,日常出行越来越困难,上下楼梯成了“痛点”,加装电梯解决上下楼困难的诉求呼声日益高涨。我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聚焦解决居民的“急难愁盼”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资金筹措,加强统筹协调,把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中之重有序推进。

(一)加强宣传。按照规定改造方案完成征求群众意见并经80%以上居民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今年我市在制定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时,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作为重要任务推广,要求各县区在拟订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时,坚持因地制宜,做到“一区一策、一楼一方案”,鼓励在有条件的小区大力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对具备加装电梯的小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加装电梯事项争取更多居民群众参与支持,着力通过加装电梯提高老旧小区的宜居性。

(二)试点先行。2021年,我市出台的《驻马店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21〕6号),文件明确把“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列为完善类项目,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供政策依据。2021年我市就开始尝试通过政府补贴方式试点推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每加装一步电梯由市财政补助10万元,当年在驿城区、泌阳县由居民自筹资金加装了4部电梯。市住建局积极组织各县区老旧小区主管部门到驿城区、泌阳县学习相关经验,并要求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广模式。

(三)简化手续。2020年,我市出台的《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的通知》明确了豁免清单“在自身红线范围内,建设无基础、可移动或可拆卸的建(构)筑物。”,电梯在豁免清单范围内。依据豁免清单,2022年市工改办重新梳理了《驻马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2版)》,新增了社会投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审批流程图,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了豁免,直接从施工许可阶段开始。2023年1月我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3号),重新定义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明确了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中,如增设电梯、外墙增加保温层、楼顶平顶改坡顶等改变建筑外观的情况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满足消防、交通、安全等规范要求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应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

(四)加强协调。老旧小区改造在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各县区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老旧小区需改造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本单位专营设施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做好衔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尤其是加装电梯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我市已实施多年,各相关企业均已成立专业施工队伍,各项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具备成熟的施工模式,随时可以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涉及到的供电、供气、供水和供热等基础施工中的问题,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五)强化监管。在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检查验收,对电梯建设安装违反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的,坚决纠正,真正从源头把好电梯安全关;对已安装的电梯坚持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对物业公司安全管理使用电梯情况、维保公司维保电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六)提取便捷。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作用,针对老旧小区居民大部分收入较低,承担安装费压力较大,会加重家庭经济负担这一现状。2021年,我市专门出台了《驻马店市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规定》(驻公积金委〔2021〕1号),文件明确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金额、时限和提取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支持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受到改造资金和改造空间限制,在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推进难度大。由于加装电梯需要居民出资,在前期征求意见阶段居民呼声很高,但到实施阶段居民参与意愿不强,不愿意出资,导致加装电梯落地难。二是实际改造空间有限。由于部分老旧小区建筑密度大,预留的老旧小区公共空间紧张,大部分小区不具备加装电梯的条件。三是相关配套设施老旧,老旧小区加装外挂电梯必须有380V三相电源,老旧小区普遍原有电源设备小不能满足电梯后续使用等,需要更新变压器和专用电缆等设施。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逐一破解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具有加装电梯条件的老旧小区积极参与,对于有产权单位的老旧小区,协调原产权单位捐资共同参与改造,并鼓励爱心企业捐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二是持续开展试点工作。选取群众基础好、居民加装电梯意愿强烈且有出资意愿、有一定出资能力的小区作为加装电梯试点小区,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小区工作经验,加以推广应用。三是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协调相关部门对城镇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方案进行实质审查,避免因为方案的不合理给低层业主的通风、采光、通行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通过系列措施持续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让“老居民”充分感受到“一键到家”带来的现代“新生活”,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实惠。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