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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5       点击数:177

尚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当前住宅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纠纷的建议的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去年以来,我局统筹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科学研判,明确各级物业管理职责

以重塑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为发力点,由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驻政办(2022)18号),构建了“市级监督指导、县(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居(村)委会具体落实”的物业管理体制,细化明确了19家市级部门及电、水、气、热相关专业经营单位的部门职责以及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同时扎实开展宣贯工作,为精准做好12345市长热线投诉办理和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健全体系,强化各级物业管理力量

加快推动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市政府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各县(区)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在成立相应组织的同时,推动辖区街道、社区成立物业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基层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和综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依据辖区街道、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规划、公安、应急、民政等相关部门职责清单,召开联席会议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构建街道、部门联动的“大物业”格局,打通社区治理“神经末梢”,同时统筹整合各方执法力量常态化进网格、进小区。

此外,今年我局将重点推动各县(区)组织开展加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专项行动、物业管理信访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

作为市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国家、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研究拟定改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再次感谢对于我局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们能一如既往给予物业管理工作关心,提出更好的建议。

2024年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