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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5       点击数:119

陈刚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驻马店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措施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如您所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主要城区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消防安全形势日趋突出、严峻,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消防总队 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豫建设计〔2019〕100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从2019年4月开始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责划转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中,严格审查消防设计内容,在办理消防验收中,严格把控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对达不到设计标准、存在隐患的消防工程项目坚决不予审批通过,从源头上保障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水平。

二是为深刻汲取省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6月6日,我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向各县(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印发了《全市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驻建〔2023〕90号),对高层建筑电缆井涉及的六个方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排查整治。

三是为进一步筑牢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屏障,2023年8月9日我局向各县(区)住建部门印发了《驻马店市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驻建房管〔2023〕8号),扎实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整治活动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县区住建部门整改验收、市住建局成立10个副处级领导带队检查组进行抽查、活动全面总结提高等四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四是为充分保障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实效,结合为期三个月的驻马店市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实际效果,2023年11月16日我局向各县(区)住建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驻建房管〔2023〕11号),同时成立5个正科级调研检查组,从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各县区住建部门是否做到整改验收全覆盖;各县区住建部门建立的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线索移交等三类台账是否做到全覆盖,问题线索移交是否移交到位;工作总结是否全面准确,是否与上述三类台账和实际工作一致等四个方面开展调研检查。同时,为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我局以正式函告的形式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发送了《关于统筹做好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提醒函》,同时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提出了相关问题隐患的闭环整改工作建议。

五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协调市消防救援、城管、民政等10部门,于2024年3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建〔2024〕20号),成立了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为副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重点对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住宅及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对无主管单位、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属地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合提请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同时,我局于2024年3月8日和3月9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分别召开了全市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工作进度研判会,分析研判工作进度,再次进行安排部署。截止目前,我市已录入高层建筑6380栋,已全面排查完成;其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有1999栋,整改完成为1147栋,整改率为57.38%。

六是推动出台《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弥补了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上位法空白,为依法解决我市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法律依据;深化放权赋能改革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项消防行政处罚权下放153个乡镇,积极和市司法局沟通,拟在第二批乡镇赋权执法时向街道办事处延伸,同时,将一系列消防法规行政处罚授权乡镇(街道),实现基层消防监管“有法可依”,全面压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部署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高层建筑电缆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一些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市7300余栋高层建筑全面排查;利用电视、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在楼道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场所宣传海报,对问题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开展集中曝光。

当前,尽管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确实还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在当前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更多有效措施,促进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关。在消防设计审查阶段,加强对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设计人员执业资格等内容的审核,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线上图纸审查,确保消防设计方案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在消防工程施工阶段,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消防原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监督、消防设施性能检测等行为的监管,并对施工放线定位、主体结构施工、设施设备安装等实体施工质量着重开展抽查抽测,不断提高消防施工质量。在消防验收阶段,认真对照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方案,充分借助各类测量测试工具,对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等内容开展现场评定,评定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通过,切实保障消防验收质量。

二是继续推进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聚焦排查重点和内容,对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采用多部门联合排查、分行业单独排查方法,高效推进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坚持做到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采取“领导+专家”模式展开督导检查,建立隐患交办制度,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三是充分发挥物业行业监督管理作用。持续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物业行业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每年省、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做好重要节点、重点节日等消防安全工作,同时要求县(区)住建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加强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利小区LED屏、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宣传,通过设立宣传站或宣传栏、发放消防法律常识及家庭防火等宣传材料、播放喜闻乐见的消防电视宣传片、邀请消防队员传授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技能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广大业主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规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

四是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和宣传。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驻马店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中宣贯执法行动,加强消防宣传工作,高频次播发防火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消防志愿者等力量,深入高层建筑开展宣传提示,发放和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氛围。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