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03 17:25
信息来源: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各县(区)住建局、房屋征收部门,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规范我市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切实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纳入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机构;
2、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及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二、申报材料
1、2026年驻马店市申报纳入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登记表;
2、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基本情况简介;
3、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备案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
4、在本市具有从事与房屋征收评估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租赁备案证明等);
5、注册评估师人员名册及其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6、其他协助评估工作人员人员名册及其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7、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期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8、内部管理制度;
9、近3年奖惩材料和相关业绩材料;
10、提供的其他材料。
各申请评估机构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提供,统一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复核。同时填报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登记表,人员名册同时提供电子档(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三、相关要求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自愿申请原则进行申报;
(二)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列入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三)上述申报资料要求编制目录,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名称为《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申报纳入资料》,注明申报单位和申报时间。
(四)在申报截止日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住建局网站上公示三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确定最终纳入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库的名单,并在“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至2026年4月22日下午5:30分前。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一)申报地点: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天中山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西南角,院内主楼北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住建局联系人:魏玮
联系电话:15893905885
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联系人:孔威
联系电话:18639625777
附件:1.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登记表
2.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执业人员名册
附件1:
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登记表
申报日期: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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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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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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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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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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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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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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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备案(资质)证书号 |
备案(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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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资质证书号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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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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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评估师人数 |
房地产估价师人数 |
其他辅助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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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诺 |
我单位承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名录管理等各项规定,提供材料真实准确,诚信执业,自愿接受核查。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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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6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执业人员名册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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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房地产评估师 注册号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职称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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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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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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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机构根据上报的评估师和其他人员名单填写上表,评估师在前其他人员在后。同时提供电子档。







